亲生父母将非婚生女交给保姆 犯遗弃罪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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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网消息称,非婚生女周某甲被亲生父母“交给”保姆抚养13年,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使周某甲长达13年未办理户口登记,对周某甲的正常生活和学习造成了严重影响。最终,山西省某县检察院支持保姆起诉,撤销其父母监护人资格,两人犯遗弃罪,分别判处管制六个月。

2012年6月1日,在
北京开设诊所的周某军(重庆籍,2026年8月12日因病死亡)与李某娇(四川籍)非婚生育一女周某甲。2013年,张某芳(山西籍,女)经家政公司介绍,到北京住家照顾不满周岁的周某甲。张某芳两次假期返乡期间,周某军、李某娇均以“无暇照顾”为由,要求其将周某甲带回山西某县老家照顾。2014年春节假期结束后,张某芳多次要求将周某甲送回北京交还周某军、李某娇,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此后,周某甲一直跟随张某芳在某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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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号红娘网了解,2026年7月14日,山西省某县人民法院判决孩子的亲生父母周某军、李某娇犯遗弃罪,分别判处管制六个月。周某军、李某娇遗弃另一名女儿的行为已另案处理。
关于遗弃罪:
量刑标准: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司法实践中,一般情节(如短期遗弃、未造成严重后果)通常判处拘役或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情节恶劣(如长期遗弃、致人重伤或死亡)通常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若以剥夺生命为目的将被害人置于无法获救的场所,可能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情节恶劣”认定: 包括因遗弃致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或被迫乞讨;因遗弃被迫自杀;屡经教育拒不改正;遗弃手段恶劣(如伴有打骂虐待);遗弃患重病或无法自理者等。
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若行为人不具备扶养能力,或遗弃行为未达“情节恶劣”程度,可能仅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