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一女子婚内出轨伴郎生子 二人重婚罪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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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概述:
离异征婚网消息称,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一女子何某,因丈夫常年在外务工,20多岁的她出轨自己结婚时结识的伴郎郑某某,二人不仅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且还生育一子,并专门为孩子举办满月宴,后被何某的丈夫起诉,何某和郑某某双双获刑。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公布何某、郑某某重婚一审刑事判决书,何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郑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法院审查: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某某一直未婚,被告人何某与程某于2019年12月19日在柞水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二人举办婚礼时郑某某担任伴郎,婚后程某经常外出打工。自2020年起,何某与郑某某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于2022年12月4日生育一名男婴,何某在医院分娩期间,郑某某以配偶、夫妻身份签署委托书、患者知情同意书等材料。
2023年2月15日,何某、郑某某公开在某饭店为其儿子承办满月宴,何某的亲属及郑某某的父亲等人参加。后何某带儿子生活,其生活费用全部由郑某某承担。2023年3月29日,郑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收监执行后二人终止重婚关系。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有配偶,被告人郑某某明知何某有配偶,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公诉机关提出何某、郑某某认罪认罚,并具有自首情节,何某属初犯,郑某某有前科,结合二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抚养责任及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建议对何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可以适用缓刑,建议对郑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可以适用缓刑。
二人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未提出异议;二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不持异议,同意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情节和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鉴于何某认罪认罚,并具有自首情节,且孩子随其共同生活,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同意社区矫正的意见,对于控辩双方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支持;鉴于郑某某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对于控辩双方提出从宽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但郑某某有前科,结合社区矫正机构不同意社区矫正的意见,对于控辩双方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支持。
重婚判决:
根据何某、郑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结果以及悔罪表现,法院判决:何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郑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主体包括已婚者和明知对方已婚仍缔结婚姻的相婚者,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的也构成重婚罪。
陕西分类征婚:
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榆林、渭南、延安、汉中、商洛、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