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南宁市老人不知儿子已离婚 误赠20万元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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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老人误赠财产引发的家庭纠纷案。一对年迈夫妇在不知儿子已离婚的情况下,将20万元养老钱赠与“儿媳”,后因前儿媳拒不返还,老人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该赠与行为无效,前儿媳需全额返还钱款。
老人误赠财产盼家庭和睦
2025年3月,陆某乙与韦某协议离婚,但担心父母无法承受,陆某乙一直隐瞒离婚事实,日常仍让韦某以“儿媳”身份探望老人。2025年12月,老人听闻韦某计划购房,主动提出资助,通过银行转账将20万元存入韦某账户,转账备注为“购房补贴”。直至2026年1月初,老人偶然发现儿子的离婚证书,才知晓韦某已非儿媳,随即要求其返还钱款,却遭拒绝。
法院认定赠与系附条件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老人的赠与行为基于“韦某仍是儿媳”的错误认知,实质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附有条件的,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本案中,韦某在离婚后未履行赡养义务,且婚姻关系已解除,赠与条件不复存在,故赠与行为无效。
法官指出,遗嘱或遗赠必须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本案中,老人因不知儿子离婚,基于“家庭成员”关系作出财产处分,其真实意愿受重大误解影响。韦某未告知婚姻破裂事实,导致老人错误赠与,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网友热议:亲情与法律如何平衡
该案引发广泛讨论。有网友表示:“老人善意赠予养老钱,基于误解的赠与理应返还,不能让善良的人寒心。”也有观点认为:“儿子隐瞒离婚是根源,赡养老人需坦诚沟通,避免善意被利用。”法律专业人士强调,家庭财产处分需建立在信息透明基础上,老人应全面了解家庭关系现状,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作出错误决定。
法院判决:前儿媳需返还2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韦某返还20万元。法官提醒,家庭关系中,子女应主动告知婚姻变动等重大信息,老人处分财产时也需谨慎核实家庭关系,以防类似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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