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后游泳引争议:健康提示与消费权益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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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网消息称,2025年6月5日,
浙江省桐乡市龚女士因例假结束后立即游泳导致大出血并住院的事件引发广泛讨论。当天,龚女士在例假刚结束时前往当地游泳馆练习两小时,当晚即出现严重出血症状,持续一周后就医,被诊断为子宫异常出血、中度贫血,并发现原有肌瘤和息肉。她认为游泳馆未履行提醒义务,要求赔偿2000元游泳卡,但馆方以"生理期注意事项属常识"为由拒绝。
事件核心:
争议点责任归属,龚女士主张,游泳馆作为服务方应在办卡时明确告知"例假后需间隔数日再游泳"的健康风险。而游泳馆回应称,此类提示非行业惯例,且客户作为成年人应自主判断身体状况。法律专家指出,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将生理期个体风险纳入强制提醒范畴,索赔需证明场馆存在重大过失。
健康警示的缺失:
报道显示,多数游泳馆仅在入口处标注"高血压、心脏病患者禁入"等通用提示,未针对女性生理期发布专项建议。部分网友支持龚女士,认为公共场所应完善健康提示;另一些人则认为个人需对自身健康负责。
调解与后续:
游泳馆提出赠送数月会员卡作为补偿,但龚女士坚持退卡退费要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该事件反映出服务行业在健康提示标准化方面的不足,也引发对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责任平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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