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调车座椅致2岁弟弟被挤压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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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网消息称,2025年8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儿童乘车窒息死亡案终审判决。法院认定涉事车辆不存在设计缺陷,驳回家长200万元索赔请求,明确监护责任是儿童乘车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事件回溯:
红绿灯前的悲剧,2023年5月1日,宗某驾驶商务车载妻子及5岁女儿、2岁7个月的儿子前往医院。行车途中,后排5岁的女儿擅自调节电动座椅导致座椅下压,将正在第三排玩耍的弟弟头部卡住。发现时男童已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医学诊断为缺氧缺血性脑病。
争议焦点:
产品缺陷还是监护失职?
家长起诉车企主张三大缺陷:
座椅无自动回缩功能;
缺乏压力感应警示;
安全提示标识不足;
车企出示关键证据;
车辆通过国家3C认证,手动调节功能符合GB15083-2019标准,《用户手册》第37页明确要求"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配有警示图标,事故车辆第三排未安装任何儿童约束装置,判决要旨:法律划清责任边界,法院审理认为,产品合规性:涉事车辆座椅调节属于手动机械装置,现行国家标准未强制要求自动回缩功能。警示充分性:说明书对儿童安全装置有醒目提示(字号加粗+红色三角警示符)
监护过错:
未给幼儿使用安全座椅(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放任儿童操作电动设备(违反《民法典》第1188条监护义务),专家解读:判决的示范意义,中国汽车技术研究院儿童安全座椅专家指出:"该案具有双重警示作用:既防止车企过度担责抑制创新,也推动家长重视《中国儿童道路交通安全蓝皮书》强调的'四个必须'——必须使用安全座椅、必须锁止车窗、必须开启儿童锁、必须全程监护。"
(本文援引法律条文详见上海高院2025沪民终字第XX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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